娄底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0-07-10

近日,娄底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河长制工作,传达学习省总河长会议精神,听取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阶段河长制工作任务。进一步调整充实市河委会成员单位,建立“河长+监督长+督察长+检察长+警长”5长共治机制。出台《娄底市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河长责任。


会上,市总河长、市长杨懿文充分肯定娄底河长制工作成效,强调2020年河长制工作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抓源头治污。全面完成生态廊道建设、小水电清理整治、砂石码头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河长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抓河流监管。深入推进“清四乱”,重点解决中小河流和农村河段“脏乱差”等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三是抓样板建设。按照“一地一亮点、一乡一样板、一河一特色”要求,每名市级河长牵头打造1个样板河段,每个县市区集中打造1个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治理示范乡村,每个乡镇建设1条样板河。四是抓奖惩激励。开展“美丽河湖”和“五优”评比表彰,出台《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开办“河长制工作曝光台”,促进工作落实。五是抓宣传引导。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河长制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作为村规民约、公益广告和党团活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各级共识。六是抓试点创新。对12条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逐河建立“问题一张图”,市级河长逐项抓好整改。各县市区开展小微水体管护、常态联合执法、基层河长办规范化建设等6个项目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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