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河道管理划界已完成前期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9-12-06
为加强河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精神,渌口区水利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完成了澎陂港、朱亭港、杉桥港、砖桥河、龙船港、淦田港、昭陵港、军山河、新河9条河道的河湖划界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
目前,方案已通过了株洲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核,并于11月4日在渌口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该区人民政府对9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于11月25日批复并公告,划界前期工作全部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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