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河道警长敢亮剑,非法电鱼被刑拘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9-11-27

为持续落实“河道警长”工作机制,对辖区内非法破坏水域环境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为保护辖区内的“绿色青山”保驾护航。


近日,常宁市河长制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依法处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唐某良被依法刑事拘留。


常宁新河镇派出所河道警长在巡查中获悉,湘江村附近有人正在非法电鱼,获取线索后,民警迅速核查,迅速行动,现场查获唐某良夫妇驾驶一艘铁质渔船正在从事非法电鱼捕捞。


6月中旬,正值湘江干流禁渔期,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有效保护生态资源,新河镇派出所遂将其工具及渔船获依法扣押,并及时联系市渔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后经鉴定,唐某良等人使用的捕鱼工具均系禁用工具。


经过审讯,唐某良(男,现年36岁,衡南县近尾洲镇泥滩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使用电鱼渔船在湘江干流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唐某良已被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全面压茬推进河长制工作,我市河道警长认真贯彻落实“河长+河警长”制度,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坚持守好自己的“责任田”,不断加强对辖区河道巡逻,严厉打击毒鱼、电鱼、网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共保青山绿水、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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