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河长+检察长”共护一江碧水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1-12-28

为有效破除涉河问题法律监督难壁垒,更好的维护河流生命安全健康,今年来,蒸湘区积极探索“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党政领导牵头负责、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协调联动的河生态保护模式。


一是搭建平台常交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河长办及河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会议,互相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和重要案件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河湖治理保护中的重大疑难事项,协调解决执法难题同时,在区检察院在河长办设立检察联络室,经常走访交流,了解相关涉河问题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策略。


二是携手巡河有对策。建立“河长+检察长”常态化巡河巡查机制,每条河流安排一名责任联系检察长,区级河长与检察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巡河巡查,调研了解河流生态环境现状,对发现的问题共同研讨、推进河流管护有序开展,预防和打击危害生态环境、损害公益等水事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有成效。充分发挥区检察院履行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监督、强化社会治理监督等,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涉河问题处理更有效率,社会参与治河护河的氛围较明显提高,今年,区检察院办理涉河问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起,并要求被告人依法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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