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河长制”纳入村规民约 管出“河畅水清”好环境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0-08-13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今年4月以来,该市结合实际,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进一步强化群众爱河护河的意识,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水生态环境。


顶高温,冒酷暑。连日来,泉塘镇花西村的村干部正挨家挨户发放《村规民约补充规定》,并和村民详细讲解相关条款约定。


涟水河穿花西村而过,境内河段长2.37公里,辖区内还有大小山塘100多口,水资源丰富。自4月份我市“河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以来,该村结合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补充规定》,将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清洗储油或有毒污染物容器,禁止在河道电鱼、侵占河道水库等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逐步摒弃陋习,提高群众爱河护河意识。


与此同时,村上还制定了多项措施,对水域面积进行网格化管理,分片负责,分时间段进行巡逻,及时制止乱丢乱扔生活垃圾、污染物等行为。


9组村民朱中良的家就在涟水河旁,对这几个月来河道环境的变化,他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他告诉记者,自河道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后,他家门前这条河道内的垃圾明显少了。“通过村干部的宣传、发动、教育,现在我们的环保意识逐步提高了,扔垃圾的人也很少了,河道更清洁了。”


保护一河碧水,需你我共同参与。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将河长制纳入村规民约的指导意见,22个乡镇街道的297个村、48个社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补充规定,从水源地保护、垃圾存放、污水排放、岸线保护、家禽养殖、非法捕鱼、非法采砂等方面对村民的日常行为进行约束,人人都扛起了管水和治水的责任,形成人人爱河、人人护河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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