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河市级河长刘永珍调度涟水流域系列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9-04-15

  4月11日,湘潭市涟水流域“清四乱”、畜禽污染治理、禁养区退养、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入湘江口水质达标工作推进会召开。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涟水河市级河长刘永珍出席会议并讲话,调度涟水流域系列工作。

  会上,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分别就涟水河流域“清四乱”进展、涟水入河口断面水质综合整治工作、全市禁养区退养和涟水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涟水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随后,湘潭县、湘乡市、雨湖区、岳塘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分别就相关工作进行了综合汇报,并作了表态发言。

  “清四乱”专项整治是机构改革后水利部部署的第一个全国性的重点工作,是省委书记、省长共同签署的第一个省总河长令。现在距离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越来越近,从本周开始,市水利局拟采取每周通报制督查“清四乱”工作进度,将每周工作进展情况、销号情况、各单位排名排号编成短信发送到市河委会、各县市区河委会相关领导,抓紧落实,确保按要求整治到位。

  市水利局负责人表示,河长制的正常运行,需要部门联动、协调各方力量,做到履职尽责、有力推动,河长制更是责任制,每一项具体工作,需要各责任单位实实在在、精耕细作“责任田”。就“清四乱”工作,他指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整治力度,加强督查督办;要注意时间节点,在今年5月30日前完成“清四乱”专项整治;要盯紧重点地段;要防止问题反弹;要根据问题清单,把握销号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销号任务;要强化通报问责,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市水利局将逐层上报反映问题。

  结合前期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刘永珍强调:要提升认识,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布置的任务和考核要求,坚持强力问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明确任务,就“清四乱”工作,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务必切实压实责任,加快进度,严格执行销号制度,在今年5月30日前完成“四乱”问题整治任务。就禁养区退养工作,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务必马上部署行动,做好禁养区划定和退养情况排查,攻坚克难,确保在今年6月15日前全部退养到位。就涟水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要按照现有政策继续执行,做到政策兑现,对畜禽养殖场(户)继续完成引导退养,实施提质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就涟水入河口断面水质综合整治工作,由环保部门牵头,根据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综合施策,抓紧抓实,全面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确保涟水入河口水质达标。就涟水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住建部门牵头,专题研究如何有序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正常运营,按照进度,实事求是,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要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抓紧落实,按期保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信息报送;要积极争取资金;要强化执法监管;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促涟水流域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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