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四举措推动“清四乱”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8-12-14

  涟源市以保障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堤固”为目标,主动作为、积极谋划,采取“五措施”,推动“清四乱”专项行动常态化。

 

  一是提高认识,抓好目标引领。制定了《涟源市开展“清四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构建市级河长、乡镇、村三级工作责任制。各级河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分析研判工作中的难点,解决工作中切实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积极主动,抓好工作重点。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要求各乡镇对于河流河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市河长办在各乡镇的基础上进行核查,查漏补缺,清楚掌握河道情况。针对河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职能单位根据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处理。集中整治涟源第一水厂水源地升平河、第二水厂水源地温江河两岸建筑垃圾;对新涟河六亩塘镇胜利煤矿制砂场进行了查封整治;在落马江集中清理废品堆场3个。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彻底清理非法采砂制砂场11家。

 

  三是深入宣传,引导全民参与。以“美丽新涟源,我是行动者”为宣传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宣传。通过媒体、展画走进社区;条幅、宣传栏走进机关;课堂教育走进校园;专题宣传走进企业;水利法治宣传走进农村;专家授课走进单位的“六进”宣传活动,宣传“清四乱”专项行动意义、工作内容及实现目标,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广泛参与管护河库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市河长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涟水、孙水、湄水各乡镇落实“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及时掌握“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的第一手资料,督促制定实施方案,共计交办函、督办函107个。同时压实工作责任,对推进不力、重视不够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约谈,巡查督查考评步入常态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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