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石峰区努力创建“示范县”、“样板河”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8-06-27

  5月底,为落实省总河长会议精神,株洲市河长办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示范县”、“样板河”创建活动。根据省、市河长办的要求,石峰区迅速进行了相关工作安排部署。

 

  近日,为切实了解区“示范县”、“样板河”创建活动实施进展情况,常务副区长兰军率队巡河并对此项创建活动进行督察。督察组一行从霞湾港出发,对铜塘湾街道辖区内湘江沿岸环境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就河道水质改善、河道周边环境治理、砂石码头及入河排污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听取了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的现场汇报。

 

  兰军针对巡查情况指出:铜塘湾街道作为区“样板河”乡镇级申报地之一,要认真抓好问题导向,提高标准、加快动作、迅速治理。区河长办作为申报联系单位,要加强协调,组织区直相关部门抓好全区“示范县”、“样板河”创建活动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对于组织不力、弄虚作假导致工作进度滞后、成果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最后,兰军强调:“示范县”、“样板河”的创建活动,是一项探索建立符合全区实际情况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工作机制。全区上下一定要提高认识,不能单纯地只把它当作一项工作任务来完成,要作为河长制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起到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对症下药”式的综合治理,取得切实成效,最终达到“机制健全、项目完成、水质达标、两岸绿化、堤岸亮化、巡河保洁常态化”的管理目标,确保我区河流水环境发生根本性改善,流域生态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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