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强化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质量监督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4-04-08

为切实加强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监督效能和工程建设质量,省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从七个方面强化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质量监督工作。

全面落实质量监督制度。督促项目法人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确保所有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全覆盖受监,建立质量监督管理台账。为项目法人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提供容缺办理、一次性办理、打捆办理等便利服务。

科学制定监督计划。根据项目建设工期、年度建设任务任务和打捆项目特点科学制定质量监督计划。

规范工程项目划分。严格把关,杜绝项目划分漏划、错划,督促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书面报送项目划分表,及时完成项目划分确认。

严格质量监督检查。明确质量监督检查方式、频次、内容和质量监督月报报送等要求。

强化质量监督检测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开展质量监督抽样检测。重点对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对主体工程或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开展监督性检测。

升质量监督能力完善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逐项目落实质量监督责任人及责任。结合实际,充实质量监督力量,必要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和人才引进,强化质量监督履职能力建设。

重视社会监督。建立落实质量监督举报投诉制度,设立质量举报投诉电话、传真、邮箱等,及时受理和处理质量举报投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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