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5-15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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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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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水利厅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技术评审专家管理,提高技术评审质量和效率,适应水行政许可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备案,省水利厅于2025年7月25日印发《湖南省水利厅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湘水发〔2025〕6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一)职责分工
《湖南省水利厅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省水利厅负责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具体工作由厅技术评审中心承担。
(二)专家库建设
《办法》明确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原则,规定了专家入库资格条件和选聘程序。明确实行专家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到期重新组建专家库;建立专家分类管理制度,设立资深专家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专家评审
《办法》明确在项目评审时评审专家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简单项目可3人),组长由资深专家或厅总工程师担任,专家独立评审,组长综合意见并对其质量负责。规定了专家权利(查阅资料、要求说明、独立发表意见、获取劳务报酬)和专家义务(客观公正评审、保密、回避利益冲突、接受评价)。
(四)专家管理
《办法》要求专家与项目存在利益关联时须主动回避。明确专家暂停资格和清退出库的相应情形。建立评价机制,实行项目及年度履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提名资深专家、清退专家、专家选取与暂停评审资格的重要依据。
政策原文: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厅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