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重大事故“黑名单”制度(暂行)》于2015年12月14日出台生效,经过两年试行,该制度达到了预期目的,促进了湖南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已达到时效期限,现修改为《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管理制度》后重新发布。
此次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符合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规定。
政策文件: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管理制度》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管理制度》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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