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湖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听证会公告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6-07-02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定于近期举行《湖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6717日(星期)上午830在湖南省水利厅防汛大楼3楼防汛会商室(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举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15-20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3-4名、企事业单位代表5-7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7-9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报名

1、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报名期限和方式

1)报名期限:202672-78日(工作日上班时80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湖南省水利厅防汛大楼1704室(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联系电话:0731-85481025/0731-85483544,联系人:先生、罗先生)。

网上报名:湖南省水利厅官网(http://slt.hun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并发送至slzqyj@163.com邮箱。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2)、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听证会须知

1、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厅将电话通知参会,请注意接听手机来电。听证参加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件参加听证会。

2、听证参加人如对《办法》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3、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4、其他未尽事宜按《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个人)

      2.听证会报名表(法人或其他组织)


湖南省水利厅

202672

相关阅读

关于召开《湖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听证会公告

34018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