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湖南省水土保持技术审查与咨询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6-04-07

各市州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湖南省水土保持技术审查与咨询专家库管理,不断提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湖南省水土保持技术审查与咨询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政策水平,科学严谨,公正诚信,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历,连续从事水土保持相关专业3年以上(20234月起);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水土保持相关专业5年以上20214月起)

3.熟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4.专家年龄在70周岁以下(19564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内业和外业技术评审工作;

5.能保证从事技术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6.非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推荐汇总、审核遴选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专家入选专家库由个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职人员申请成为专家库专家应取得所在单位的推荐,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确认,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专家不超过5人。非在职人员(含退休人员)无需单位审核盖章。

2.推荐汇总。申报材料(附件1,含电子版,两份)应于2026420日前报送至所在地市州水利局,其中省级有关单位、省水利厅退休人员资料直接报送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审核,其他申报资料报送至所在地市州水利局审核。市州水利局汇总资料后于202643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两份)及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省水利厅。

3.审核遴选。省水利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综合考虑区域、专业、行业等因素,确定入选专家库专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三、专家库动态管理要求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

1.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者不能客观公正履行审查职责的;

2.与评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但未主动回避的;

3.泄露在技术评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或擅自对外发表参与评审的有关意见和言论;

4.违反廉政规定,向评审对象提出不正当要求或接受评审对象礼品礼金,宴请、旅游等活动的;

5.以审查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公信力活动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巧惠 0731-85486126

箱:597662590@qq.com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附件:1.湖南省水土保持技术审查与咨询专家申报表

      2.专家汇总表


湖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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