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接受株洲市新马EBD新东路(新丰路-新马东路)道路建设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函(湘水办函〔2024〕263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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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株洲市新马EBD新东路(新丰路-新马东路)道路建设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株洲市新马EBD新东路(新丰路-新马东路)道路建设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株洲市新马EBD新东路(新丰路-新马东路)道路建设工程(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备案资料收悉。报备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要求,接受报备。请你单位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依法防治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确保水土保持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