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湘水函〔2024〕364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4-06-14

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

我厅于2024424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审批<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申请》,并组织对《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位于岳阳市汨罗市白水镇双桥村。项目建设规模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凝汽式火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系统、脱硝装置,并留有二期扩建条件;取水泵房1处,取水管线为2DN800的钢管,单根长约18.70公里;道路总长1.90公里,其中进厂道路0.40公里、货运道路1.20公里和运灰道路0.30公里;设事故灰场一个,灰场容量为46万立方

项目总占地面积109.9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62.93公顷,临时占地46.97公顷.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10.60立方米,土石方回填总量195.78立方米,余方14.82万立方米,运至汨罗市端午人家乡村振兴三生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综合利用,不设置弃渣场。项目总投资75.0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0.05亿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9.90公顷。

)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5643.58万元(含主体已有投资3422.1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554.7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32.4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96.88万元,独立费用707.09万元。

)根据《湖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综〔201449号)、《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09.90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厅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省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厅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厅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厅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湖南省水利厅

2024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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