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大兴寨水库工程建设对吉首水文站、河溪水文站监测影响的批复(湘水函〔2024〕497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4-08-30

湘西自治州吉兴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2024612日提出的关于办理关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大兴寨水库工程建设对吉首水文站、河溪水文站监测影响评价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水文监测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和《水文站网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4号)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大兴寨水库工程建设对吉首水文站、河溪水文站监测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关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大兴寨水库工程建设对吉首水文站、河溪水文站监测影响的结论意见。新建大兴寨水库位于吉首市矮寨镇和花垣县补抽乡境内,武水干流上游,坝址位于大龙洞河、小龙洞河汇合口以下5.6km上距大龙洞电站13.3km下距吉首水文站29km、河溪水文站50km。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新建大兴寨水库工程对吉首水文站影响:施工期对水质、泥沙等正常测报功能造成影响;蓄水及运行期对水位、流量等正常测报功能、水资源评价功能和水文预报方案等造成影响。吉首水文站原测验环境、水文测验方案、资料整编方案、水资源分析方案和水文预报方案将受不同程度影响,影响程度为“中等”。

2.新建大兴寨水库工程对河溪水文站影响:施工期对泥沙正常测报功能造成影响;蓄水及运行期对流量、泥沙正常测报功能、水资源评价功能和水文预报方案等造成影响。河溪水文站原测验环境、水文测验方案、资料整编方案、水资源分析方案和水文预报方案将受不同程度影响,影响程度为“轻微”。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对吉首水文站加强流量、泥沙、水质等监测,开展测验断面变化监测,新增在线测流、水位观测等系统,重新整编水文资料,调整水文测验方案、水资源分析方案和水文预报方案等补救措施。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对河溪水文站加强流量、泥沙等监测,开展测验断面变化监测,重新整编水文资料,调整水文测验方案、水资源分析方案和水文预报方案等补救措施。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偿投资概算原则、依据、方法以及补偿资金来源。

四、你公司应加强与吉首水文站、河溪水文站主管部门沟通并签订补偿协议,按规定落实相关补救措施和补偿资金,减少工程施工对水文监测工作的影响。

五、根据《评价报告》新建大兴寨水库工程对矮寨水文站(专用水文站)监测影响程度为“中等”,请你公司与矮寨水文站主管部门就补救措施做好沟通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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