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新建铜仁至吉首铁路沱江特大桥工程对凤凰(二)水文站影响的批复(湘水函〔2024〕396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4-07-01

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2024612日提出的关于办理关于新建铜仁至吉首铁路沱江特大桥工程对凤凰(二)水文站影响评价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水文监测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和《水文站网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4号)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新建铜仁至吉首铁路沱江特大桥工程对凤凰(二)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关于新建铜仁至吉首铁路沱江特大桥工程对凤凰(二)水文站影响的结论意见。

新建铜仁至吉首铁路沱江特大桥工程位于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长坪社区潭江村全场582.20m采取(84+156+84m连续梁跨越沱江,桥址下距凤凰(二)水文站6.31km工程建成后对凤凰(二)水文站监测产生影响,原测验环境测验方案、资料整编和水文预报方案等将受影响,影响程度为“轻微”。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增加调整水文测验方案和水文预报方案、重新分析审查资料整编方案等补救措施。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偿投资概算原则、依据、方法以及补偿资金来源。

四、你公司应加强与凤凰(二)水文站主管部门沟通并签订补偿协议,落实相关补救措施和补偿资金,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减少工程施工对水文监测工作的影响。

五、该工程的位置方案如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对凤凰(二)水文站影响评价审批


附件:《关于新建铜仁至吉首铁路沱江特大桥工程对凤凰(二)水文站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湖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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