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听证会结论公告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4-06-21

为科学制定《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222号)有关规定,我厅于2024年6月14日举行《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听证会。与会听证代表共提出了23条问题和意见建议,我厅就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答复,并采纳12条,部分采纳6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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