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株洲云田500kV主变改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湘水函〔2024〕333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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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于2024517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湖南株洲云田500kV主变改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提交的《报告表》,湖南株洲云田500kV主变改扩建工程项目位于:株洲市石峰区云田乡福林村。建设内容:#1主变压器由容量750MVA 更换为1500MVA在站区北部#1主变位置扩建主变基础及油池、主变构架及防火墙、主变进线构架更换、相关设备基础及支架;在站区北侧 66kV 配电装置区及电容器区新建电容器基础及防火墙、电抗器基础、相关设备基础及支架。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0.62公顷(全为永久占地)。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0.33万立方米(含剥离表土0.030万立方米),回填总量0.050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0.030万立方米),弃方0.28立方米,运送至浏阳市百家山消纳场,不设渣场。项目估算总投资8275万元,土建投资109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本项目采用承诺制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由你公司出具水土流失防治事项承诺书,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原则同意《报告表》,请据此开展后续水土保持工作。

)基本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62公顷。

)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24.53万元(含基本预备费1.35 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1.9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98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68万元,独立费用15.93 万元。

)根据《湖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综[2014]49号)、《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62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工并及时完成验收,按要求做好验收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省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厅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湖南省水利厅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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