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32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4-02-22
各市州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安排
3~5月份对抽取的5家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开展现场抽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决定);6月底前公开抽查结果。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我厅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乙级质量检测单位。本年度将从我省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5家单位。
三、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水利部有关规章确定。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抽查记录表详见附件2。
四、抽查组织
1.抽查工作由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牵头,视情邀请有关省直单位参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具体实施。
2.组成3~5人专家组参与检查,主要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询问核查等方式开展,并形成抽查记录表及检查报告。
五、结果应用
抽查结果将在湖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公开抽查结果,并以“一企一单”方式将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1.相关市州水利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开展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协助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拒绝、隐匿、弄虚作假。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检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检查工作,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联系方式:
厅建设处: 0731-85486100
厅质监站: 0731-85483022
附件:1.湖南省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2.湖南省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记录表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