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的批复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2-03-29
湘水函〔2022〕79号
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我厅于2022年2月16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批<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的申请》。我厅技术评审中心组织对《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评审。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了《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报批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在确保弃渣场附近居民安全的前提下,基本同意《报告书(报批稿)》,请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加强对弃渣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今年4月底前采取削坡减载等安全措施,尽快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弃渣场稳定安全。
三、请你公司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今年4月底前将弃渣场附近有安全隐患的居民点搬迁至安全区域,在居民点搬迁工作完成前,须采取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等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居民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批稿)》
湖南省水利厅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