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2-07-28

湘水函〔2022189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我厅于2022621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批<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申请》,并组织对《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评审。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了《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报批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报批稿)》,请据此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二、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84.93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94193.38万元,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684.93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强化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工并及时完成验收,按要求做好验收报备工作。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厅和市县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水保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湖南省水利厅    

2022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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