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华能临湘白羊田生态农场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50MW)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2-03-09
湘水函〔2022〕60号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编制并审查后的《华能临湘白羊田生态农场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50MW)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报批稿)》)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我厅于2022年2月25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报批稿)》,请据此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1.29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52.86万元,其中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1.29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工作,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工并及时完成验收,按要求做好验收报备。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厅和市县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
2.《华能临湘白羊田生态农场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50MW)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
湖南省水利厅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