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2-01-28
湘水函〔2022〕35号
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
我厅于2022年1月25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批<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请》及《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位于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规划东三线与南四线交汇处东南角,为新建项目。建设一所普通高级中学,包括教学楼、综合楼、行政实验楼、宿舍楼及其附属设施。总占地面积6.74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方32.55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1.10万立方米),填方10.76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1.10万立方米),弃方21.79万立方米,弃渣运至暮云新村和许兴村低洼田改造项目、雨花区旭辉雨花郡等项目回填。工程总投资3.60亿元,于2021年10月开始施工,计划2022年8月完工,施工期10个月。
项目建设区位于长株潭生态绿心区内控制建设区,2021年2月8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准字〔2021〕第4号)。因项目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故需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74公顷。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763.51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招投标文件,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做到土石方平衡,禁止乱倒乱弃。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厅和当地水利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厅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按规定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后,向我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1.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水土保持承诺书
2.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
湖南省水利厅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