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1-12-16
湘水办〔2021〕59号
各市州水利局、县市区水利局(水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发挥样板县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小型水库的管理水平,我厅在深入开展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了省级样板县创建工作。近期,我厅组织对长沙市岳麓区等17个申请创建省级样板县的县(市区)进行了现场评估和评分。根据评估结果,经审查和公示,确定长沙市岳麓区、浏阳市、祁东县、醴陵市、湘乡市、邵东市、汨罗市、澧县、慈利县、益阳市赫山区、永兴县、祁阳市、溆浦县、双峰县、新化县、花垣县等16个县(市区)为湖南省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现予公布。
各样板县(市、区)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改革成效,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其他县(市区)要充分吸取样板县的改革经验,进一步落实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全面提高小型水库的管理水平,确保水库安全。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