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批准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检测资质证书单位名称变更的通告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1-07-23
湘水函〔2021〕263号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及《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服务指南》(湘水办〔2020〕6号)有关规定,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我厅同意湖南省勘测设计院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单位名称由“湖南省勘测设计院”变更为“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变更后检测等级、检测范围和资质有效日期等其他信息与原资质证书一致。
特此通告。
湖南省水利厅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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