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市名单公示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1-02-22
2020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效”转变,工作成效明显。近期,水利部河长办《关于请组织推荐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市(地、州)的通知》(河长办函〔2021〕75号)明确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在全国各省份中排前10名,给予我省1个推荐市(州)激励名额。结合我省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并报请省政府同意,拟向水利部推荐长沙市为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市。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期: 2021年2月22日-2月26日。
联系人:翟文峰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5483202(传真同号)。
邮寄地址: 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防汛大楼2111室。
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