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关于在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传递正能量 先锋在行动”微博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4-04-08
厅直在长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关于在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传递正能量 先锋在行动”微博大赛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特别是发动青年党员参与到“传递正能量先锋在行动”微博大赛活动中来。参与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以“网言网语”生动诠释“大道理”,传递正能量。
各单位要在活动期间每个月的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将参赛人数、微博数量、质量、关注度和转发评论数量等数据按时上报厅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85483518 邮箱:406326157@qq.com
厅直机关党委
2014年4月8日
关于在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开展
“传递正能量 先锋在行动”微博大赛的通知
为顺应全媒体时代发展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微媒体等新技术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创新党员教育工作的形式、载体和内容,进一步有效发挥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先锋模范作用,经省直工委领导同意,决定举办“传递正能量先锋在行动”微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传递正能量 先锋在行动”微博大赛,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宣传展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好的做法、经验成果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汇聚起加强党的建设的强大正能量,营造齐心干事创业、共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至2014年10月31日。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本次微博大赛通过围绕主要话题积极撰写微博内容的形式开展。主要话题包括:1、我的中国梦;2、与改革同行;3、给群众路线点赞;4、作风转变在身边;5、向党说句心里话;6、党史大家谈;7、为机关党建献一计;8、我的支部我的家;9、触动心灵的一次党课;10、机关支部联基层;11、身边的感动。
参赛者注册腾讯微博账号,并收听省直工委组织部的“先锋在行动”腾讯微博后,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话题参与。可直接在活动页面下回复,也可编辑“#话题#+微博内容+@先锋在行动”参与活动,微博篇幅长短不限,内容要健康向上,可采取原创文字(诗歌、故事等)、照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表现。
四、活动奖励
活动期间,以每一个自然月为周期比赛,每个月对全体参赛人员撰写的微博数量、质量、关注度和转发评论数量等指标进行评价统计,综合评选出单月微博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微博达人10名,予以适当奖励。具体奖励金额为月微博冠军200元、亚军150元、季军100元,微博达人50元。参赛人员不限参赛次数,但每一作品只可参与评奖一次。为鼓励积极参赛,活动期间,每月还开展一次抽奖活动,只要收听省直工委组织部的“先锋在行动”腾讯微博并转发该活动内容者即可参与抽奖,每次抽取幸运参与奖5名,奖励金额为50元。以上奖励金额均以手机充值话费兑现。
评选和抽奖结果将通过“湖南机关党建网”、“先锋在行动”腾讯微博和“先锋在行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同时,对于获奖微博内容,在“先锋在行动”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发布。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开展“传递正能量先锋在行动 ”微博大赛,作为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实践,作为迎接建党93周年、建国65周年的实际行动,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要利用通知、短信、QQ群、微信等形式广泛发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确保每名年青党员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切实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3、把握导向。要紧紧围绕主题,反对低级庸俗,以“网言网语”生动诠释“大道理”,传递正能量,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确保活动健康发展。
4、搞好统筹。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好微博平台展示工作、交流经验、推荐典型,原则上要求省直机关每个支部结合“七一”活动、组织生活的内容,至少发一篇反映支部工作的微博。通过交流互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各市州机关工委要参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到活动中来。
活动办公室设于党员教育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有关问题的解释答复。联系人:汪晓芳、王立兵;联系电话:82216793,8221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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