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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在2014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4-02-28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廉政工作座谈会、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回顾总结2013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厅党组书记、厅长詹晓安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全面推进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厅机关及厅直6家单位作为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厅党组高度重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改变机关和干部作风。在活动中聚焦“四风”问题,坚决正风肃纪,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作风建设有了新的提高。三公经费减少11.76%,会议经费减少59%,精简发文9.5%,简报种类精简83%。对办公用房和借用人员进行认真清理,厅机关清出办公用房200多平方,30名长期借调人员全部清退。积极推进效能监察工作,建立了网上电子监察台账,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实时监管。厅行政审批项目精减11%,行政审批效能提升35%。厅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出台了《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操作细则。对厅本级355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保留102项,其中可执行的53项,修订的49项,新建17项,用制度来管人管事。全省各级水利部门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厅党组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为切入点,及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结合水利实际提出具体要求,狠抓作风建设,水利行风政风明显好转,群众对水利服务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围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兴水政策落实取得新成效。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水利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构建多层次监督检查机制。省厅与省监察厅联合出台了《2013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联合督查方案》,各地严格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自查和抽查。省厅于2013年10月下旬,组织开展了水利改革联合督查,对全省14个市州和28县(市、区)开展了督查,针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做好专项稽察,全年组织开展了14批次专项稽察,完成37个项目稽察,共发现指出问题375个,下发稽察整改通知37份。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执法监察,共参加防汛物资采购、水利工程建设招标监察40余次,涉及资金近20亿元。积极开展对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民生水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水利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围绕突出问题抓预防,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对工程建设管理、资金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了风险防控力度,下发了风险防控手册,指出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初步建立了风险防控体系。特别是加强了对县级水利部门风险防控的指导,帮助望城区水务局建立和完善了“制度+科技”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并在全省水利系统进行推广。继续抓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对规范性文件,从廉政性、合法性、利益冲突和科学性四个方面开展评估工作。在全省水利系统聘请了一批廉政监督员,出台了《湖南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了对监督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着力抓好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科学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完善考核评分办法,严肃认真地抓好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围绕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执纪,信访和案件查办进一步规范,惩处教育成效不断提高。畅通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了群众举报信箱、纪检监察电子邮箱和网上厅长信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建立了信访工作协调机制、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9件,接待群众来访20余批次80多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全省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认真地查办案件,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的漫延。根据群众举报,省厅纪检组监察室与建管处、水政执法总队密切配合,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立案3起,对违规代理、违法转包、用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不少单位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纠,取得了很好效果。 二、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在充分肯定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创新举措和辉煌成果的同时,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提出了“两个依然”的判断告诫全党,作出了“三项任务”的部署,明确了“两个为主”的规定和“两种责任”的界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个转变”,监督检查实现“两个覆盖”的目标,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认清形势,深刻学习领会“两个依然”的判断。201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0374件(次),总量比上年增长49.2%。立案172532件,结案173186件,处分182038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3万件次,立案7766件,结案8043件,给予8062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588人。从全省水利系统的情况来看,2013年全年有5个市州发生了违纪违法案件, 17名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其中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当前,全省水利发展进入新阶段,水利改革进入攻坚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繁多,建设资金投入巨大,监管任务繁重。水利基层单位在水利改革发展中承担着重要任务。面对新的形势,水利基层单位管理能力与大规模水利建设任务还不匹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技术力量薄弱、监管不得力等问题仍未完全解决。有的单位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各级水利部门必须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正确履职,深刻学习领会“两种责任”的界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实践证明,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是否有成效,一把手的责任意识和带头作用至关重要,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必不可少。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常研究、常布置,领导抓、抓领导,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已的责任田,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是五个方面,即加强领导,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全省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主要是四个方面:即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防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水利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监督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业务必须抓廉政、抓改革必须抓廉政、抓发展必须抓廉政的工作格局。 三、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推动水利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廉洁从政思想教育,扎实抓好纪律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肃惩治腐败,紧密联系水利实际,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纪律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稳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2013年底,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省政府也将制定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我们要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深入推进本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要稳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下大力气开展好权力普查,列出权力清单,制定出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抓好水利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细化实化本部门本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各责任主体自觉对照一览表,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和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力度。当前,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比例仍然较高,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决不能放松。要继续加强对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参建各方不良行为的公开、公示、惩戒力度,健康水利建设市场。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以电子信息政务为依托,促使权力按规程运行。在洞庭湖区水利建设中坚持完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在县级水利部门稳步推广应用望城区水务局“科技+制度”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整治出借资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基层单位廉政建设的指导。水利基层单位建设管理任务重、压力大、廉政风险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水利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对所属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现状,剖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抓好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廉政教育培训,加大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省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指导督促联系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理论学习,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要重点组织学习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的施实办法,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抓廉政法规教育,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意识;抓案例教育,运用典型腐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全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抓提醒教育,进一步加大廉政谈话教育力度,要把廉政谈话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做好新进干部、新任处级干部的廉政谈话教育。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早扯扯袖子,促其改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巩固成效,转变作风,扎实推进水利政风行风建设。全省水利系统要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深化和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一是要狠抓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九项规定和省厅二十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要把改进作风、反对“四风”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与任期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对执行制度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二是要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把抓作风建设变成常态。要严肃认真地开展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公款送礼、“庸懒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等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转化运用,以制度建设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坚决纠正、严肃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要及时受理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查处并予通报。要加强对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的处理力度,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与加强水利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弘扬水利行业精神结合起来,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要把群众受益度作为评判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水利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把水利工作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认真解决和处理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供水管理等突出问题。五是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工作,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行为。加强对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程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遏制腐败漫延的势头。要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凡是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查,对于实名举报的要优先办理。要进一步畅通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信访举报事项的核查力度,对移送、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要及时督办;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查办案件,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资金资产管理领域、干部人事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权、资金分配权等权力谋取私利以及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面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补强制度,不给权力寻租、腐败留下机会。 (四)严格教育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执行力。一是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坚持忠诚履职,带头改进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二是与时俱进,正确履行职责。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围绕基本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执纪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线,履行好协助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集中力量做好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等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从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来。加强调查研究,善于从调查研究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深化改革,理顺体制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增强派驻意识。查办案件以上级纪检组织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检组织(机构)报告。健全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履职尽责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重道远,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大力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谢谢大家!

李金在2014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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