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3年度水利厅干部职工学法考试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3-10-30

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直工委宣传部、省直机关普法办的安排,我厅2013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定于11月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厅机关处级(或相当于处级)和处级以下的机关干部职工。 二、考试内容、方式及形式 1、内容:以《湖南省“六五”普法2013读本》为考试内容范围。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系统中带有读本电子版。 2、方式:采用无纸化考试,不设考场。 3、形式:本次考试一律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量统一规定为120分钟。 三、考试时间 学法考试的时间为11月21日15:00—17:00。凡因出差、开会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人员,应提前向厅政法安监处说明,并按要求参加安排的传统纸质考试(补考)。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学分要求:考试人员必须修满一定学分才能参加学法考试。平时学习的总学分为40分,必须完成60%(24分)以上方能获得考试资格。 2、考试计分方式:采取平时学习成绩和年终学法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的方式。其中平时学习成绩按40%计入,年底学法考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100分。 五、学法考试准备工作要求 1、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迅速将学法考试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参加考试的干部职工,在考试前完成学分积累任务,确保不影响学法考试。 2、各单位学法考试参加率计入厅绩效考评中的依法行政工作计分内容。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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