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湖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3-05-09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属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充和完善湖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提高评标活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治工办《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12〕4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我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水利水电行业及相关行业和领域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检测、教学科研、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符合评标专家条件,且自愿从事评标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申请。   二、申报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指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4年以上);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熟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5、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6、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请从附件下载《湖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送所在工作单位(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审核盖章后的《湖南省水利评标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   (2)《湖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业分类表》;   (3)两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其它证明材料。   同等专业水平申请者还需提供能够证明个人专业工作履历和工作成果的复印件。   3、按照属地原则,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工作单位所在地(退休专家到原单位所在地)市(州)水利(水务)局,由市(州)水利(水务)局招投标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到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省水利厅机关及厅直单位、中央和省属驻长单位的人员将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到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4、此前已入选我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的要求,重新填报申请材料,调整评标专业。   四、报名时间及工作要求   请各地、单位和相关专家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13年6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我厅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我厅将对通过审核且培训合格的专家颁发《湖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纳入湖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管理,实行持证上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此前已入选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并取得《湖南省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水利专业评标专家,应在申请材料中注明其资格证号和评标专业情况,我厅将不再组织培训,直接颁发《湖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 平 贺 斌   通讯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厅防汛大楼2703室   联系电话:0731-85483161 85486431   传  真:0731-85552194   电子邮箱:hnjsgl@sina.com      附件1.湖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   附件2.湖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专业分类表   附件3.湖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申请汇总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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