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3-04-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13〕79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规划〔2013〕455号)要求,我厅将开展全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对《湖南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完成情况进行综述性的总体评价,包括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水利建设任务进展情况、水利改革管理任务进展情况、水利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等方面内容。总结主要经验、分析评价规划执行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总体评价意见和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二、评估方法:本次评估要坚持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分类评估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涉及水利的两项指标评估方法见附件1。在评估工作中,要求尽可能采用2012年底的实际统计数据,并对2013年上半年数据进行预估。   三、工作及分工:厅属有关处室负责提出各自业务领域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以及单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评估报告,并填写附件2中的表1。各处室负责评估的重点领域见附件3。   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市州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以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评估报告,并填写附件2中的表2、表3、表4。   在各处室、各市州中期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省厅进行综合评估,提出中期评估总报告和重要目标指标的分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4。   四、时间要求:请各单位于4月19日上午9:00前将文本文件报厅规划计划处,并将电子文件同时发送至hnslgj@hnwr.gov.cn。   五、文件下载网址:请登录湖南水利网http://www.hnwr.gov.cn下载本通知及附件。   六、联系人:   曾启明 85483700,13508488486   石 林 85483745,13875908460         附件:   1、列入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两项水利发展指标的评估办法   2、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3、规划中期评估任务分工表   4、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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