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厅机关大院车辆信息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2-10-18

为了解和掌握厅机关大院内的单位和私有车辆的相关信息,加强机关大院车辆管理,逐步解决大院车辆停车混乱等问题,请各单位、各部门督促本单位职工,如实填写“车辆信息登记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厅机关大院住户和单位车辆持以下证 件(原件)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到厅保卫科予以登记:1.厅机关大院内的房屋产权证;2.户口薄、身份证;3.本人或配偶的驾驶证、行驶证;4.与父母同住的子女需要相关证明(户口薄);5.单位车辆证明(盖公章)。 二、登记时限:2012年10月17日-2012年10月30 日。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驾驶人务必填表登记,本次未进行登记的,机关大院车位安排时不予考虑。 四、联系方式:后勤服务中心105房。 联系人:吴建湘 联系电话:3318、3125、13574865106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水利厅机关大院车辆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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