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整治试点县遴选结果的公示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2-07-17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2]227号)精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布置开展湖南省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整治试点县遴选工作。2012年6月25日,两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整治试点县遴选工作的紧急通知》,确定长株潭地区及洞庭湖地区每市推荐2县、其他市每市推荐1县参加省里组织的遴选。2012年7月10日至11日,两厅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地推荐的17个县进行了遴选,通过审核申报材料打分以及公开陈述打分,确定了各县的综合得分排名顺序(详见附件)。
17个县(市、区)综合得分情况已于7月11日在公开陈述会场外公示。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增加网上公示环节,网上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至23日。如有异议,请直接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反映。公示无异议后两厅正式行文将前7名上报水利部、财政部,申请纳入全国规划范围。
监督电话:
省水利厅 纪检组0731-85483813,规计处85483132
省财政厅 纪检组0731-85165127,经建处85165155
附件:湖南省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整治试点县遴选综合得分排名表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