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2-05-11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通知精神,请你们结合水利建设的实际情况,抓紧组织编制2013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议计划,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编报规模。原则上按照各有关专项规划或建设方案提出的2013年建设任务确定编报规模,没有明确分年建设任务的可比照2012年规模再适当扩大。   2、编报原则。坚持保重点、保续建、保收尾的原则,编报的项目必须进入国家相关规划,且前期工作已完善。   3、编报重点。包括农村饮水安全、洞庭湖综合治理近期实施方案项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江河治理、枢纽水源、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利血防以及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工程。   4、编报格式。按国家发改委基建投资表格模式(去年已报模式)填报,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四水治理以市为单位编报,其余项目必须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重要性排序。对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等项目不列入本次建议计划。   5、报送时间。请以市(州)发改委、水利(水务)局两家联合文件于6月1日前上报至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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