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水利工作责任分解意见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2-01-30
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2年全省重点水利工作,为了抓好工作落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湘政发〔2012〕3号)的精神和要求,作出如下责任分解意见:
一、加快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和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重点抓好53个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快20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7个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及骨干山塘清淤扩容和沟渠疏浚。
钟再群同志负责,工管局牵头,规计处、洞工局、财务处等部门配合。
二、抓好农村饮水安全,解决300万人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钟再群同志负责,工管局牵头,规计处、财务处等部门配合。
三、启动绿色湖南建设,以“一湖四水”为重点,加强森林、水系、湿地及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脆弱区的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生态县(市)、生态示范区、生态文明村、生态居住小区等创建活动。
刘佩亚同志负责,水资源处牵头,水保处、洞工局、农电局等部门配合。
四、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决守住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快推进“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建设。以衡阳水口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郴州有色采选冶集中地区、娄底锡矿山等为重点,扎实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水污染综合整治。
刘佩亚同志负责,水资源处牵头,洞工局、水政监察总队、水保处、科外处等部门配合。
五、抓紧出台湘江流域管理规划。
詹晓安同志负责,规计处牵头,水资源处、重点办、洞工局等部门配合。
六、抓紧出台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刘佩亚同志负责,洞工局牵头,政法安监处等部门配合。
七、切实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水上餐饮专项整治。
刘佩亚同志负责,洞工局牵头,政法安监处、水政监察总队等部门配合。
八、加快湘江土谷塘枢纽、湘江长沙枢纽建设。
詹晓安同志负责,规计处牵头,建管处、水资源处、农电局、洞工局、水保处等部门配合。
九、加快新一轮农网改造。
甘明辉同志负责,农电局牵头,规计处、财务处等部门配合。
十、积极争取桃花江核电项目获得国家核准。
刘佩亚同志负责,水资源处牵头,水保处、洞工局等部门配合。
十一、加强“一湖四水”流域综合治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推进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加快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建设。
詹晓安同志负责,规计处牵头,洞工局、建管处、防汛办、水保处、水资源处、重点办等部门配合。
十二、全面启动新一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除险加固病险水库457座。
甘明辉同志负责,建管处牵头,规计处、财务处等部门配合。
十三、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实施加快水利改革试点三年行动方案。
詹晓安同志牵头负责,政法安监处牵头,各相关部门落实。
(一)重点抓好长沙和湘潭城乡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湘江流域综合管理、水功能区管理。
刘佩亚同志负责,水资源处牵头,规计处、人事处等部门配合。
(二)加快建立以公共财务投入为主的政府主导、市场补充、群众参与的水利投融资体制。
李建民同志负责,财务处牵头,规计处、工管局等部门配合。
(三)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营机制。
甘明辉同志负责,建管处牵头,洞工局、工管局、农电局、防汛办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钟再群同志负责,工管局牵头,人事处、洞工局配合。
(五)突出抓好用水定额管理、城市水价、农业水价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等改革。
李建民同志负责,财务处牵头,水资源处、工管局配合。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水利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承办人、工作目标、时间点、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水利工作纳入厅绩效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厅办公室、厅考核办、驻厅监察室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实时跟进。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协调,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全力确保《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水利工作全面完成。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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