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近期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二)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2-01-09

  1、办公室。11月30日召开了省委水利专项督查工作协调会,由省委督查室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办、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10家单位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情况的督查。此次从各厅局共抽调36名同志,分7个组到各市州进行督查活动。从12月1日起,各组已陆续前往市州开始督查。   2、规计处。已拟定《全省现代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制定主要支流治理可研编制工作大纲,进行现场查勘,提交了阶段性成果;召开了农村河道治理座谈会,完成了农村河道综合治理试点规划前期调研工作。   3、科外处。正与省财政厅协调落实从同级财政相关水利资金中安排水利科教专项资金的比例。   4、洞工局。《湖南省河道采砂办法》已收集省河道采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着手完成送审稿;完成《湖南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修改稿。   5、长沙市。深入推进县市区水务改革发展,继长沙县6月17日出台《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水务现代化》文件后,宁乡县于近期出台了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6、株洲市。成立了市水利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有关工作分工的通知》和《2011年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建设考核办法》;2011年市财政安排水利投入6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已提取土地出让收益1000万元;完成《株洲市水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审批程序,完成饮用水源地核定工作,建立饮用水源地名录,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水利工程招投标归口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统一办理;核定一般农村供水工程水价1.5~2元∕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7、湘潭市。正在对主要用水单位年度用水量进行核查,并完成农业供水水价调研,拟建立相应补贴机制。   8、岳阳市。10月17日出台《岳阳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方案》,下发《岳阳市“民本岳阳”水利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坚持水利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增加水利工作前期经费200万元、水政执法经费50万元、水库管护经费253万元;岳阳县、岳阳楼区、平江县、湘阴县成立了水务局,华容县成立了水资源管理局;全面启动洞庭湖湿地保护、南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开展铁山、尧塘、双花水库等城市水源地保护;出台《岳阳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出台《岳阳市关于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明确乡镇设置水利站,部分县市区乡镇水利站人员工资补贴和日常办公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   9、益阳市。水费征收到位12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66.7%;明确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10、常德市。已出台《常德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1年市本级安排水利建设资金7500万元,增量800万元,同比增加12%,目前已到位80%;提取土地出让收益4000万元,成立了常德市金禹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处级),负责水利投融资工作;已建立饮用水源地名录,加强水源地保护;柳叶湖管理区成立了项目管理中心,鼎城区成立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实行管养分离,135处大中型水管单位“两费”已全部列入财政预算;9个区县市均设立了乡镇水利站,并落实了编制和人员工资;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全面推行“两部制”水价,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11、郴州市。即将出台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并建立责任制和考核机制;落实市本级水利资金2600万元;着手成立市水务局,拟在市本级和苏仙区、嘉禾县开展水务一体化试点,其他相关工作正在启动和落实中。   12、怀化市。市本级落实年度水利前期经费500万元,到位水利建设基金1500万元;完成沅水及其一级支流河道划界和重要水库的确权划界外业调查勘测400余公里;实行管养分离,已落实18个大中型水管单位人员编制,“两费”到位40%;全市成立用水户协会98个。   13、邵阳市。年度财政水利投入增加30%,目前到位80%;已出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文件;完成水功能区监测站网编制;出台《邵阳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14、永州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将有关政策措施分工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市水务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全市完成水利投入20亿元,增加3.51亿元,增幅17.5%,提取土地出让收益380万元,筹集水利建设基金3100万元;市水务局单独设立了水资源管理科,着手成立水资源管理局(副处级),确定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了《永州市水功能区划》和《永州市水量分配方案》,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新建9个水质监测断面,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实行管养分离,落实全市49个大中型水管单位人员编制和“两费”;已明确将乡镇水利站人员工资、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全市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660个,东安县拿出100万元组建100个农民用水户协会。   15、湘西自治州。已编制《湘西自治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试点实施细则(草案)》,将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的考核内容,将水资源管理纳入州政府对县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安排州级项目前期经费200万元,全州已征收水利建设基金1096万元、水资源费70万元;吉首市成立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并注入资本金5000万元成立水利投资公司,拟向农发行贷款20亿元用于水利建设;安排10万元编制《湘西自治州水功能区划》,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分县市设立8个水质监测断面,加强县市饮用水源监测,每月发布一期水质监测简报;全州应招标项目全部实行了招标代理和公开招标;明确单独组建乡镇水利站(加挂乡镇防办牌子,副科级),并逐步落实“三定”工作,凤凰县一次性增编100名组建乡镇水利站。   16、娄底市。筹集水利建设基金2325万元,征收水资源费183万元;制定了娄底市水务体制改革方案;涟源市出台了乡镇水利管理站改革方案,明确了人员编制;全市供水工程电价已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附件:1、湖南省水利厅落实水利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表   2、湖南省各市州落实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进度情况通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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