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省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情况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12-05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7日在湘潭市召开全省水利建设情况通报会会议精神,及时掌握我省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和资金完成等方面的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每周通报制。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省1070座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2824座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安全鉴定(认定)、安全鉴定复核、初设批复等)、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和资金完成等方面的情况,请登录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资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按其中有关要求及时填报,工程项目的有关特征参数、概算投资应与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批复一致,确保填报的准确性。对于上述项目,我厅将以“系统”中的数据作为每周通报的依据。
二、全省6225座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地方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和资金完成等方面的情况以各地上报的报表作为每周通报的依据(报表格式见附件,其中附表1需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731-85552194,附表2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我厅建设管理处)。
三、各地应将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纸质版本)及时报送我厅,经我厅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作为下达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根据“系统”中数据以及各地上报进度表中数据汇总的情况,每周一以文字形式通报到各市(州)政府、水利(水务)局。请各市(州)务必高度重视,确定负责人和填报人员,做好数据填报和报送工作。
附件:湖南省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度表.xls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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