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10-09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查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和湘水党〔2011〕29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抓好《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按照省厅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省厅《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0月11日起对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督促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具体时间届时由各组予以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   1、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组织领导情况;   2、组织《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情况;   3、开展贯彻《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的情况。包括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各项专项治理、相关信访举报及案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等方面的情况;   4、相关配套制度、清理情况。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成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的情况。   以上检查内容明细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情况汇报。召开情况汇报会,由被检查单位向检查组汇报《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内容应全面涵盖所有被检查内容。   (二)查阅资料。检查组查阅被检查单位相关工作资料和档案材料,被检查单位根据检查内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在省厅《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厅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带队检查,对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厅直各单位按照检查面不低于50℅的要求,分三组进行随机抽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厅《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有关要求做好检查的组织工作,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相关资料,如实地向检查组汇报情况、提供资料。   (二)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检查单位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11月10日前向省厅《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附件:1、检查安排表 2、检查内容明细表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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