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湘水建管〔2011〕61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9-14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快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13年汛前完成重点小Ⅱ型、2015年汛前完成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治理任务,水利部办公厅于2011年7月25下发了《关于加快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小Ⅱ型水库安全鉴定(认定)和安全鉴定成果核查,以及初步设计编制和审批工作。同时,为确保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质量,市(州)水利水(水务)局应严把初步设计审查关,重点对除险加固建设内容、设计方案、工程概算等进行审查,要确保除险加固措施安全可靠,工程概算科学合理。   二、为准确统计各水库项目的基本参数,并对小Ⅱ型病险水库的治理效益进行评估,我厅制定了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审批登记和效益指标统计表(详见附表1、附表2),请各市(州)水利(水务)局统一组织按要求填报。各地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和相关资料报我厅后,我厅将及时汇总送省财政厅,申请下拨2011年度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   三、各地务必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今年度计划实施的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按要求将各水库的安全鉴定(认定)成果核查意见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批登记表附表1(一式4份)报我厅核备。   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安全鉴定核查意见表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word格式,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表、附表1和附表2为Excel格式)。   四、为及时掌握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度,水利部建立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计划管理系统(二期)》信息系统,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完成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批复后,要按初步设计批复的成果,及时填报或更新水利部要求填报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计划管理系统(二期)》信息。   五、各市(州)和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应明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主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制定前期工作完成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任务。   附件:1、××市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审批登记表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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