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县(市、区)水文水资源局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9-13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湖南省水文条例》,理顺水文基层管理体制,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地参与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已加挂县(市、区)水文局牌子、实行双重管理的33个县(市、区),成立县(市、区)水文水资源局(见附表),为正科级机构,隶属关系和管理体制维持不变。
今后具备条件成立县(市、区)水文水资源局的,由你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批成立,报厅备案。
附件: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所属县(市、区)水文水资源局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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