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2010~2011年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7-29
在水利、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2010~2011年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建设现已结束,并交付使用,开始发挥投资效益。为了全面展示我省山平塘清淤建设成果,准确分析和评价各地项目实施效果,请你们认真做好2010~2011年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验收总结,抓紧报送项目有关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验收工作实行县级负责制。按照我省新增农资补贴资金用于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验收工作(湘水工管[2010]38号)要求,县水利局、县财政局要在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一塘一卡”及时组织验收,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归档等工作。验收资料汇编包括:实施计划文件、县级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验收卡(后附该山塘施工前、后的对比照片)(附件1)、验收总结、县级配套资金文件、县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宣传图册和宣传报道等,并报市水利局、财政局备案。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共同对县级验收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各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要完成本辖区所有山塘项目的自查工作,其中:按完成山塘总数100%对县级验收资料进行核查(所有县级山塘验收资料要求分别报送一份至市水利局、市财政局);按完成山塘总数15%进行市级抽查工作。市级抽查采用现场量测、核查资料、向农户询问等方式,抽查的重点是项目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项目公示情况、县级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验收卡实地复核、工程效益发挥情况等方面。各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应对本次全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于8月10日前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报送市级自查验收总结报告(含县级验收资料核查情况,该部分内容要求独立反映)和市级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市级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抽查验收卡(附件2)等相关资料。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共同对市级自查验收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省级抽查。
三、各地要及时总结和宣传2010~2011年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着力打造一批精品工程、亮点工程。各地上报的验收资料和总结材料将作为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评价项目实施效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县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验收卡(县级验收用)
2、县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抽查验收卡(市级抽验用)
3、县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验收汇总表
4、市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验收汇总表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