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 关于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的公示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7-21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财农〔2009〕336号)和《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湘财农〔2010〕72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了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近日,财政部、水利部下达我省16个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名额,按照公开遴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沅陵县等16个县(市、区)为我省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分配给我省的201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名额,选择浏阳市等2个县(市)为201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自2011年7月21日至2011年7月27日止。   联系人:省财政厅 徐洪武 0731-85165335   省水利厅 李燕妮 0731-85483031   湖南省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名单:   沅陵县、汝城县、株洲县、祁阳县、资阳区、沅江市、湘阴县、娄星区、武陵区、永定区、长沙县、新宁县、新邵县、平江县、衡南县、鼎城区   湖南省201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名单:   浏阳市、岳阳县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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