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2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6-10

  各市州发改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要求和水利部关于编制2012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请你们认真组织编报本地区2012年申请中央水利投资建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的项目必须在国家批准的相关建议规划或方案内,项目前期工作已完备或在投资计划下达前能够完备,符合相关建设管理程序的要求。   二、按项目类型分别编制,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项目、水电农村电气化项目以县为单位打捆编报,其余项目必须安排到具体项目。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不列入本次建议计划。   三、请于6月20日前将建议计划以两家文件联合上报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同时将表格部分发送电子邮件(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发电子邮件),计划申报格式一律按国家发改委投资计划申报表格式。   联系人:赵 伟 0731-89990816 hn9zw@126.com   胡建辉 0731-85483292 hjh6411@163.com   省发改委农经处 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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