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表彰2009~2010年度全省水利文明单位的决定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5-20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湖南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省水利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部署开展了2009~2010年度全省水利文明单位的评审工作。经考核、评审并公示,决定授予长沙市水利局等17个单位“2009~2010年度全省水利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以和谐文化建设为着力点,以弘扬水利行业精神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迈进,为促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 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2010年度全省水利文明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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