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水利建设项目综合督查的情况通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2-23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201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到位,根据厅党组的统一安排,由厅规划计划处和厅监察室牵头,组织了7个督查组于元月7日至18日,对全省14个市州2010年度安排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综合督查。督查组共抽查了14个市州的32个县(市、区)的59个建设项目。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部门非常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全省农村秋冬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迅速行动,冬春水利建设全面展开。特别是全省冬春水利建设工作会议后,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大造舆论氛围,加大资金投入,掀起了冬春水利建设热潮。截至2011年元月中旬,全省安全饮水工程和国家专项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部完成,其它工程进展也比较顺利。邵阳、永州、张家界等市的水利建设工作抓得紧,工程建设整体进度较快。相比较而言,全省山丘区的水利建设进度比湖区快。 二、主要特点 从总体上看,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思想认识高,组织领导到位。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水利建设工作非常重视,将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调整充实水利建设指挥协调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怀化、邵阳等市的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参加水利建设工作动员会议,亲自部署水利建设工作。邵阳市市长郭光文亲自给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打电话,强调务必按期完成年度水利建设任务。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将水利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克服任务重、时间紧、工程技术力量不足等困难,采取有力措施抓水利工程建设的开工、质量和进度。 二是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通过简报、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采取编发信息、开辟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大了水利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投入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水利建设工作。长沙市先后召开了冬修水利动员会、水利建设调度会、水利建设现场会,推动水利建设的深入开展;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株洲市严格落实水利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水利建设与政绩考核挂钩。湘潭市建立了市领导、市直部门、县(市、区)负责人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三位一体”的包干责任制。注重监督检查。永州、郴州等市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岳阳市水务局组成7个督查组对全市的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严格执行四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都能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切实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监督管理经验和水平有较大提高。怀化市水利局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施工管理、专业技术及职业道德培训。 四是注重探索创新,强化监管与指导。2010年中央对我省的水利投资突破了60亿元,全省水利建设任务重,管理难度大,工程技术力量薄弱。针对这种情况,全省各地注重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探索创新,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与指导。攸县水利局采取反聘退休技术人员、选派机关干部和从下属单位抽调技术人员的办法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湘乡市水利局安排技术管理人员常驻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地进行建设管理。茶陵县水利局所有干部职工每人对1~2处水利工程实行“四包”(包协调、包进度、包安全、包质量),并对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压证管理,确保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投标承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全省的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虽然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与厅党组要求汛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还有较大的差距,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建设进度滞后。进度慢是当前水利建设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截至2011年元月中旬,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总体形象进度不到50%,个别地方甚至只有20~30%。部分工程因为设计、资金、招投标等问题,开工较迟或迟迟未开工。从具体的项目来看,四水治理项目、水土保持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洞庭湖治理项目普遍滞后,部分项目还处在初步设计阶段,预计要到2月份才能开工。自治州的中小河流治理和部分小型病险水库项目督查时才完成招标程序,还处在开工初期阶段。郴州市的四水治理项目没有正式动工建设。娄底、衡阳等市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督查时还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拨付滞后。督查中发现新编规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计划下达时间晚,资金拨付慢,影响工程建设进度。长沙、岳阳、怀化、邵阳、湘潭等市资金已拨付到市财政专户账上,没有拨付到县财政和项目单位。株洲市的病险水库治理资金督查时已下达到县财政账户,尚未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三是部分建设项目“四制”执行不到位,施工质量控制不严。衡山县光明水库工程监理制度不完善,相关资料不全。永州东安县的芦江大盛至芦洪市镇河段治理工程施工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常驻工地,施工原材料未检测,浆砌石未按规范施工。攸县攸水河治理项目和湘潭县紫荆河治理项目部分堤段未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质量检验资料不全。  四是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由于受地方财力的限制,市、县两级对水利工程建设的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从督查的情况来看,除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国家专项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小农水建设项目市、县安排了部分配套资金外,其它项目基本上没有安排配套资金。 四、几点要求 1、要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克服畏难思想,克服“等、靠、要”思想,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大干水利上来,要充分认识到时间的紧迫性,任务的艰巨性,把水利建设作为目前水利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优化调度,全力以赴抓好水利工程建设。要抢抓当前施工有利时机,集中人员,集中机械,集中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现场调度,力争3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2、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一是突出抓好项目的前期工作。扎实、科学的前期工作是保证工程顺利完工的基础工作。由于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部分项目设计深度不够,施工中随意进行设计变更等。二是要严格规范工程监理工作。项目法人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理的监管,确保监理工作扎实到位。三是要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账专用,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四是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 3、要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各市、县水利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帮助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力度。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向各级政府汇报,加大地方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千方百计筹措和落实水利建设配套资金。严防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现象发生。要积极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加快建设资金的拨付,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湖南省2010年水利建设项目进度表(截止2011年2月14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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