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水利建设项目综合督查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1-06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各相关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201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到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水利建设项目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内容 主要督查2010年度安排的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开工情况、建设进度、建设管理、资金到位、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二、督查组的组成 本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督查由厅规划计划处、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厅将组建七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水利建设情况开展督查。 三、督查方式 每个督查组负责督查2个市(州),每个市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抽查2至3个工程。可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检查现场、与参建单位有关人员交谈等方式开展工作。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要将督查情况向有关单位通报并交换意见,对存在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位。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要向厅监察室提交详细的督查报告,厅监察室会同规划计划处综合各督查组的督查情况后向厅党组汇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省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四、时间安排 督查的时间为元月7日至18日。 五、其它事项 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全力抓进度、抓质量、抓管理、抓安全,确保按期完成水利建设任务,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督查分组名单                    二○一一年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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