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人〔2010〕67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30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厅系统2010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考核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突出绩效考核。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为加强考核领导工作,成立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戴军勇   副组长:詹晓安 陈梦晖 邵建希   成员:游建华 李雪辉 边洪忠 蒋娟琳 王积建 李和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负责考核日常工作,游建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厅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负总责,切实抓好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文件依据   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10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意见》和《湖南省水利厅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省管干部考核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组织部有关做好2010年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执行。   三、考核对象   (一)厅机关   1、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在职职工和2010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退休职工。   2、厅机关提前离岗人员。   (二)厅直单位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2010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退休职工。   2、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其他   1、2010年新录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2010年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借调或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借调或参加专项工作的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由借调单位或专项工作机构进行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参加建整扶贫工作队的人员,参加省基层办的统一考核。   4、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经批准相互借用的人员(借用半年以上)属于考核对象的,参加借用单位考核并占借用单位评优名额,借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后由借出单位盖公章。   5、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经批准同意的借聘用人员、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   四、考核等次和评优比例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2、评优比例与单位(部门)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厅机关评优比例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8%控制,最多不超过25%;厅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评优比例暂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5%控制,最多不超过20%;厅直企事业单位的评优比例暂按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15%控制。省管干部评优名额不超过省管干部总数的15%。   评优比例的具体增减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3、厅机关处级干部统一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核,三级机构人员参加主管处(室)、局考核。根据评优比例,不够1个评优名额的部门、单位,可向厅考核领导小组推荐1名同志参加评优。   五、考核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考核程序,保证考核质量,客观公正地确定考核等次,防止走过场。   2、厅直单位的考核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安排。厅直单位处以上干部的评优和科以下人员记三等功以上奖励报厅审批。   3、参见考核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和要求填报有关表格:   参加年度考核的省管干部应填写《2010年度省管干部考核登记表》1份。   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应填写《2010年度公务员考核登记表》1份,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应填写《湖南省公务员奖励审批表》1份。   其他参加考核人员应填写《2010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填写《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1份,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人员应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1份。   《年度考核花名册》由各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凡评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须整理事迹材料一并上报(有关表格到湖南水利网下载)。   4、厅机关人员考核情况、厅直单位处级干部考核情况和厅直单位记功以上奖励情况,由厅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厅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厅党组审批。   六、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安排在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5日,考核结果、考核花名册、年度考核表和奖励审批表务必于2011年1月5日前送交厅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鸣辉洪爱英   联系电话:8548337285483291传真:85534827   办公地址:防汛大楼1607、1606房   电子信箱:hongaiying@hnwr.gov.cn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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