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做好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绩效考评自查工作的通知(湘水建管【2010】67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财政局:
现将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绩效考评自查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0]4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文件精神尽快完成绩效考评自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对《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从组织实施、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及除险加固效益等进行全面自查,并按(水规计[2010]411号)要求的自查内容,各市(州)提交自查总结报告。
二、各地应按填表说明填报项目自查表(附表1、2、3),自查表应分别填报《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水库项目和《新编规划》中2010年度计划实施的水库项目。表中数据应来源于初步设计批文、财政资金文件、实施计划文件、工程实际完成情况、项目验收资料等。填报(附表1、2、3)中的数据,应与本次财政部评审中心来湘赴现场核查填表数据一致。
三、请于11月25日前将各地自查报告报省财政厅、水利厅,(附表1、2、3)加盖市财政局、水利局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水利厅 胡伟 0731-85483334
财政厅 刘礼 0731-85165151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绩效考评自查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0]411号)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财政厅
(印章) (印章)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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