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规划的通知 湘水计〔2010〕1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湖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规划的通知 湘水计〔2010〕1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为提高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能效、可靠性和安全性,增加水电站发电能力,降低电网网损,水利部拟在全国实施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并以《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09〕610号)部署开展相关规划工作。现将该文件(详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范围 1、1995年前建成符合河流综合规划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具有增效减排潜力的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 2、全国农网改造工程和农网完善工程未覆盖的农村水电配套电网。 3、已纳入《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和拟纳入 《“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的项目除外。 二、规划组织 我省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规划由厅规计处负责归口管理,由厅农电局具体负责组织编制。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在辖区相关县(市、区)农村增效减排工程规划基础资料基础上汇编完成各市(州)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规划,经审核后上报省水利厅。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加强领导,按照水利部《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尽快落实工作责任,抓好进度,迅速开展辖区内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规划工作。 2、规划附表请按附件二填报,填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填报说明。 3、请各市州于2010年3月10日前上报规划附表电子版,2010年4月20日前上报规划报告。 联系人:谢洵 曾启明 电话:0731-85483834;0731-8548370013545056396 电子邮箱:dqh2406@163.com;jhchn@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市(州)农村水电增效减排项目情况表(电子版)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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